(1)具体操作有难度
尽管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依据,但具体实施过程如何操作涉及多个方面,且无统一标准,导致实施难。比如,过程结算是按时间付款还是按工程进度付款,需要在合同签订时就明确;比如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支付是否有前提条件;比如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该明确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量计价方法、验收要求、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支付比例等内容;还比如,变更部分、质保金的扣除比例及支付方式等也应该在合同中做具体约定。
(2)专业人才匮乏
在项目管理上,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比如,工程管理人员多为施工技术人员和预算员。这些人员比较了解工程概预算、质量、施工技术,但对工程结算过程中清单的计量、索赔、变更以及合同管理知道甚少。因此,在过程结算中不能很好地应用!
(3)意识形态的认知局限。
不管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监管单位,很多人对工程结算还是停留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施工时间计算意识不强。长年累月大量的资料文件的堆积。时间一长,发生纠纷取证难,审计慢,就容易导致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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