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算制造成本是指为完成一个基本项目,发生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直接费、现场经费及现场临设等费用的总和。公司合约部作为公司总分包管理和采购价格管理及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管理的责任部门,应负责分包合约和采购价格的管理,并通过项目分包及采购招标选择和确定分包方与供方,负责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的组织编制与核定。通过建立和持续改进量价分离的成本细化核定模式,达到优化项目成本管理模式的目的。
一、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的编制原则
1.项目预算制造成本水平一致原则
项目预算制造成本是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在项目管理上的集中反映。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的项目预算制造成本核定所依据的消耗定额和市场价格必须建立在各项目一致的前提下,避免由于中标价格水平不同而引起各项目之间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的不一致,从而导致项目管理水平失真。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的编制必须力保项目管理绩效在同一起跑线上。

2.项目预算制造成本与中标价分离、项目预算制造成本价格市场化原则
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的核定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项目预算制造成本中的工程量与单价分开,工程量按照中标后的交底工程量,材料、人工、机械单价均按照编制期市场交易价格核定。
3.项目预算制造成本消耗定额当地化、企业化原则
项目预算制造成本中的人工、实物的消耗量参照当地行业普通水平或企业内部定额中的实物消耗量为编制依据。企业的内部定额的各种资源的消耗量应低于地方定额。公司将通过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成本管理的逐步总结和完善,形成企业定额。并将积极推进投标报价及项目制造成本核定过程的软件化管理。
4.项目预算制造成本水平体现公司整体技术与管理优势原则
项目预算制造成本中的人力、材料及机械设备在质量和时间上的投入,建立在公司技术部门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基础上,体现公司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所创造的效益。技术进步是企业降低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从技术进步中降低成本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核心竞争能力的关键。
二、项目预算制造成本总体性费用编制与划分
1.项目的临时费用:设施费、现场经费、技术措施费、总包服务费、对业主的各项承诺等项目总体性费用,由合约部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管理模式等情况核定。
2.临建费用:依据工程部批准的临建方案,由合约部按照合理摊销与租赁的方式计算费用。环保与文明施工收入根据项目合同情况按比例分配项目使用。上述临建费用包含项目土建与机电的全部临建费用,合约部将根据土建专业与机电专业工作量的比例重新划分后,进入相应专业项目预算制造成本。
3.现场费用:项目现场经费由技术部与人力资源部核定项目动态平均定员人数及经费标准,合约部据此结合工期、合同条件等有关因素核定费用,进入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现场经费应控制在收入额度范围内,合约部将根据土建专业与机电专业工作量的比例重新划分后,进入相应专业项目预算制造成本。
4.包干费、措施费及风险费用:如合同价中含有风险费用或措施费用收入,不再单独对项目核定此项费用。特殊情况由合约部牵头,组织工程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项目经理部等有关人员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合同条件共同讨论后,确定一项固定额度的费用,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进入项目预算制造成本。
5.投标报价和合同谈判中产生的经营性收益:由投标策略和合同谈判中产生的经营性收益(含不平衡报价的量差、价差以及项目运作过程中体现的经营收益),不进入项目预算制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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