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主体:须是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
2、签证权限:建设方与施工方须对行使签证权利有一定的授权。没有授权的人员签证属于无效签证。后期双方均不可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3、签证内容:内容必须表述准确,涉及的项目、签证更改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以及引起的价格变化等等,精准描述!

.jpg)
本文内容来自自互联网公开信息或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发现侵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电话4008352114或邮箱442699841@qq.com,核实后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删除侵权内容。
添加专属销售顾问
扫码获取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