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材料原价是指国内采购材料的出厂价格,国外采购材料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车站并交纳完各种手续费、税费(不含增值税)后形成的价格。在确定原价时,凡同一种材料因来源地、交货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不同,而有几种价格(原价)时,根据不同来源地供货数量比例,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其综合原价。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原价=(K1 C1+K2 C2+…+Kn Cn)/(K1+ K2+…+ Kn) 公式 1
式中 K1,K2,…,Kn一各不同供应地点的供应量或各不同使用地点的需要量;
C1,C2,…,Cn一各不同供应地点的原价。
若材料供货价格为含税价格,则原价应以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6%或 10%)或征收率(3%)扣减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材科运杂费
材料运杂费是指国内采购材料自来源地、国外采购材料自到岸港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发生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含外埠中转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过境过桥费用,包括调车和驳船费、装卸费、运输费及附加工作费等。
同一品种的材料有若干个来源地,应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材料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运杂费=(K1 T1+K2 T2+…+Kn Tn)/(K1+ K2+…+ Kn) 公式 2
式中 K1,K2,…,Kn一各不同供应点的供应量成各不同使用地点的需求量;
T1, T2,…,Tn一各不同运距的运费
若运输费用为含税价格,则需要按"两票制"和"一票制"两种支付方式分别调整。
1."两票制"支付方式。所谓"两票制"材料,是指材料供应商就收取的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业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的材料。在这种方式下,运杂费以接受交通运输与服务适用税率 10%扣减增值税进项税额。
2."一票制"支付方式。所谓"一票制"材料,是指材料供应商就收取的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业企业仅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的材料。在这种方式下,运杂费采用与材料原价相同的方式扣减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运输损耗
在材料的运输中应考虑一定的场外运输损耗费用,这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运输损耗的计算公式是
运输损耗=(材料原价十运杂费)×运输损耗率(%) 公式 3
(四)采购及保管费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含: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和仓储损耗。
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照材料到库价格以费率取定。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计算公式如下:
采购及保管费=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采购及保管费率(%) 公式 4
或 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十运杂费十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率(%) 公式 5
综上所述,材料单价的一般计算公式为:
材料单价=[(供应价格十运杂费)×(1十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 公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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